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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委编办“有理有据”高质量完成非涉改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2023年,阿荣旗委编办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呼伦贝尔市委编办相关工作部署,对全旗教育系统的42家中小学、幼儿园和卫生系统的22家公立医院、妇幼保健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的“三定”规定进行重新修定,并已全部印发完成。为我旗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理顺制定程序在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后,阿荣旗委编办“闻令而行”。首先,理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涉及的编制标准,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及多份相关领域辅助指导文件。其次,依照相关领域的编制标准,再次测算教育及卫生系统共计64家单位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基本情况,明确与现实情况的差异比。最后,依托市委编办提供的“三定”模板,统筹旗卫健委和旗教科体局协同安排各领域相关事业单位完成本单位“三定”规定初稿上报工作。经旗委编办审核校稿,市委编办审核把关下形成定稿,经旗委编办室务会、编委会研究审议通过,旗委办法制审核备案后,旗委编办印发“三定”规定文件。

二、理清变化事项。此次“三定”制定过程中,对各领域涉及的个性化内容做出部分调整。一是教育系统。按照呼伦贝尔市委下达的文件通知,将全旗高中、职专、初中、特教、九年一贯制学校机构规格提升为相当于正科级,小学和幼儿园机构规格提升为相当于副科级;明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对编制超出编制标准的中小学校,采取预借编制方式解决,并拟定期收回,按需调整;完善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党组织设置为党委或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由一人担任,同时设1名专职副书记等。二是卫生系统。人员编制均按各单位现有编制数核定,重新制定下发后不在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量,只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量的占比;明确党组织表述,设党总支的公立医院使用“XX医院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党组织的应用普通党组织简短表述“XX卫生院党组织坚持党的基本理论……”等内容。

三、落实长效监管。“三定”规定印发后,阿荣旗委编办督促各单位内设机构有变动的要严格按照新“三定”规定进行挂牌,并在完成后将本单位的挂牌情况照片刻录成光盘送到旗委编办存档。同时,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部门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将新“三定”发文编号、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等基本信息按照“三定”规定进行数据完善,并依据教育、卫生上报的各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分工情况,对各单位实有人员进行实名制数据系统内设机构的划分,确保数据录入精准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