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撤销服务指南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撤销服务指南

(一)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 求

  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撤销申请表》

原件

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

  2

机构撤销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有关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机构撤销的文件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原件

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提交一份,复印件应加盖本机构公章。 

(二)申请材料提交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办理。

(三)《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撤销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日期: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2、机构名称: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本机构全称。 

3、机构性质: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机构性质。 

4、机构地址: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5、负责人:填写本机构负责人姓名。 

6、机构撤销批准文件:填写批准撤销的文件名称及文号。 

7、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按实际情况填写。 

8、机构公章、负责人、日期:加盖本机构公章、签名、注明日期。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四)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额尔古纳市政务综合楼111     联系电话:0470-6823766

 

7、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撤销服务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