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额机编办发[2020]12

 

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

  现将《额尔古纳市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报告于630日前报市委编办监督检查股。(文件可在额尔古纳市机构编制网通知通告栏查询下载)

 

 

  联 系 人:李婧 沙帆

  联系电话:0470-6823766

 

 

                                                 中共额尔古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514


额尔古纳市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党委编办总体部署,为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巩固地方机构改革成果,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中编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权威性

  二、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中央治理“三超两乱”目标要求,以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三、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编办明确的自查自纠主要内容,重点检查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含自行更名或加挂牌子)、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二)工作步骤

  1.部署自查阶段(518-531日)

  额尔古纳市本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需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设置情况,处级、科级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配情况,按要求填报《机构和领导职数情况表》(附件1)《部门及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情况表》(附件2),经部门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部门公章,于525日前将附表12及其电子版文件报额尔古纳市委编办。

  2.建账整改阶段(61-620日)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汇总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自查情况,建立自查自纠问题台账,梳理产生问题的原因,要分清是由机构改革等历史原因、政策原因导致的,还是由领导干部明知故犯、滥用职权等个人原因导致的。区别不同情况,明确问题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等。

  3.总结申报阶段(621-630日)

  市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要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总形成自查报告,主要内容是各部门单位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使用部门党组(党委)文件于630日前报至额尔古纳市委编办。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事求是地梳理查找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市委编办要压实责任,组织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加强审核把关,对管辖范围内的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发现瞒报、虚报、漏报等情形,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

 (二)统筹协调推进

  市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与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将问题清单报告组织、人社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的,应报告组织、人社部门予以撤销;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三)注重整改成效

  市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及市委编办要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健全机构编制审批与整改联动机制,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可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申请。

 

  附件:1.《机构和领导职数情况表》

       2.《部门及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情况表》

 

 

 

附件1-2(印发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