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审核关,高标准制定党政群、人大、政协机关“三定”规定。科学指导各部门起草本部门“三定”规定,厘清党政群部门职能职责,经编制部门审核修改后,通过编委会审定印发。
二是严守期限要求。做好“最后一公里”工作,倒排工期,确保3月底前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并对机构改革工作认真总结,开展自查,做好迎接上级改革督查验收准备。
三是严明纪律红线。按照限额内统筹调配各类编制资源、严格控制总量、强化刚性约束的原则,结合实际,加大机构编制资源整合力度,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撰稿人:王宇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