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规范数据质量。根据苏木乡镇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的变动和调整情况,按照实名制数据“五性”要求,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确保机构编制调整数据第一时间登记入库、第一时间归档到位。对梳理出的错漏、不规范问题,逐一反馈至各涉改单位,确保填写规范,数据准确,为领导决策、公开考录、配备干部、人员调配、经费预算等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有效扩大信息的共享与运用。
二是完善和改进实名制管理措施。通过开展人才调研,全面掌握全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合理调配编制资源,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全旗人才合理流动提供简洁、高效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保障机制。
三是注重数据交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享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要求,建立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四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整合四部门现有信息资源,搭建电子政务内网大数据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共用,为科学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提供机构编制数据信息,切实发挥信息数据在人才工作中的参谋作用。
(审核人:何美婷 撰稿人: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