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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委编办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

    鄂温克旗委编办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契机,从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角度,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鄂温克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鄂温克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重新明确了编委和编办的职责任务,通过细化工作程序,将编办归口组织部门管理落地落实。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逐步建立依法行政、依法治办的体制机制。

  二是根据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的原则,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制定印发了《鄂温克旗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流程》,明确规定了全旗使用空编计划、公开考录、引进专业人才、政策性安置、旗外人员调入等使用空编的申报、审核与审批程序。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做到统筹使用、科学增减,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精细化水平,鄂温克旗委编办参照自治区委编办《关于规范盟市、旗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和论证程序的意见》和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关于规范呼伦贝尔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的意见》规定,研究制订了《关于规范鄂温克族自治旗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的意见》,《意见》规定了全旗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的权限、程序和申报要件,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加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确保机构和编制总量“两不突破”。

  四是根据《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规定,结合苏木乡镇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印发了《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办法》和举办单位承诺制。规定了举办单位负责与承接单位协商确定拟进行简易注销登记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承接关系。简易注销登记工作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为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便捷服务,降低了行政成本。 

  (审核人:何美婷                 撰稿人: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