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鄂温克旗委编办“育新机 开新局”统筹谋划2021年重点工作

    鄂温克旗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十四五”开局之年的有利时机,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统筹谋划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以政治机关的高站位出发,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目标方向和根本任务,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新角色新担当、新目标新任务、新挑战新机遇,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办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面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完善体制机制、服务发展大局的作用。

  二是深化改革成果,巩固深化基层治理。以适应更加系统的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为导向,继续开展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落实和履职评估情况,研究解决实际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部分群团机关管理体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面整合应急管理监管执法职责,确保“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与旗政务服务、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统筹引领示范作用,部署完成旗直部门与苏木乡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切实构建边界清晰、权责一致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按照《关于清理规范全区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机构设置,重新制定开发区管委会“三定”规定。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纪检监察、政法、医药卫生、行政复议、国防动员、文艺院团、疾控、科级等领域体制改革,做好扶贫机构调整、优化营商环境、旗市区及苏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等重点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现整体重塑。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鄂温克旗委要求,研究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涉改事业单位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发、干部配偶、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构挂牌、公章刻制等相关工作,加强改革跟踪问效,总结成功经验、提炼特色做法,持续巩固改革成果,扎实、全面、系统做好改革“后边篇文章”。同时,结合鄂温克旗实际情况,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评估和预研预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应急预案》等部署措施,积极做好学校、医院、苏木乡镇等非涉改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和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实名制库更新、法人登记、网上名称管理等改革后续工作,保障事业单位正常履职尽责,密切关注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运行情况,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审核人:何美婷          撰稿人:周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