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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委编办抓实“三化”建设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提档升级

     鄂温克旗委编办立足新发展阶段,创新工作方法,从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三方面,坚持优化机构编制资源,加强编制统筹调剂动态调整力度,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紧扣重点抓实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建设。一是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 继续将《条例》纳入集中学习计划,巩固提升机构编制队伍法治意识。继续将《条例》纳入党校的教学培训内容。旗委编办统一购置了《条例》单行本发放到编委成员及编办全体干部职工手中,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意识。二是依据《条例》,并参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鄂温克族自治旗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的意见》和《鄂温克旗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办理流程。三是认真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编委印发的《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履行程序,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及时完成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我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现行的党支部建设和机关管理各项制度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全面系统地盘点,进一步完善了38项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支部常态化监督”的制度执行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抓实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把机构编制审批关,按时完成考录计划、人员调转、转业士官安置、随军家属随调、特岗教师安置、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安置等编制使用事项的审核、列编及“一村一大”使用编制事项的审核工作。二是按照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印发的《呼伦贝尔市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机编办发〔2020〕42号)要求,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制定印发了《鄂温克族自治旗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核对。同时积极协调组织部门,根据核定的领导职数对领导干部实配情况进行了梳理。三是加强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及时调整各项改革转隶人员编制。对涉改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苏木乡镇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数据维护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管理,认真梳理调出、调入、任职、退休等人员情况,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数据库信息。

  三、强基固本抓实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人员经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组织部、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享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8〕44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办制定印发了《鄂温克族自治旗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享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积极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导出基础数据报送至市委编办,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经费已得到保障,同时与保密机要局协调部署电子政务内网专线事项。目前 ,紧跟上级部署安排,积极推进四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审核人:何美婷          撰稿人: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