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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委编办着力推动党建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频共振融合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鄂温克旗委编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频共振融合发展。

  一、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旗委编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既是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负责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第一责任人。推进党建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将党建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有效破解“两张皮”问题。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督导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正向激励,形成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机制。

  二、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旗委编办坚定不移地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党的工作机关和政治机关职责。健全完善配套工作细则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将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细化、量化、实化到机构调整、用编核准、实名制管理等日常工作中,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严密、规范有序、流程顺畅。

  三、发挥党组织在业务工作中的政治引领。规范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从思想上确立党员正确的价值取向。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素质,努力建设精通党务、熟悉业务的复合型机关党务干部队伍。选准结合点切入点,通过有效的载体和形式,把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开展“双亮”行动(即亮身份、亮职责),将党员的宗旨服务意识贯穿到机构编制日常业务工作中,推动党员立足本职、担当尽责,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员履职能力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 

  审核人:何美婷            撰稿人: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