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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委编办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和岗位管理持续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成果

   鄂温克旗委编办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的意识,将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认真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和岗位管理,采取多种方式,推进调整优化事业单位,持续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成果。

   一、对标标准,科学设置。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按要求、明规范、严管理、建机制。旗委编办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对职能相近、弱化、分散,编制规模较小,剥离行政职能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撤并,对超出设置标准的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改革时一并进行调整,科学设置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合理分配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要求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科级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通过对职数调整和使用“过程”的规范,来有效确保职数使用“结果”的优化。

  二、结合实际,规范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编制规模和职责任务,严格控制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总量及其党组织领导职数、行政领导职数标准,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功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对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实行党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单位,按规定分别核定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职数。如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对旗人民医院和旗蒙医医院均分别核定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职数;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制定旗各中小学“三定”规定中均设置专职副书记。

  三、严格控制,保障重点。按照上级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要求,综合考虑自治旗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生事业需求等要素,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总量规模,全旗事业单位不超过120个,进一步规范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及股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坚持“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障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围绕重点保障领域,结合事业单位职责及事业编制核定等情况,制定领导职数调整方案,统筹平衡核定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建立领导职数管理台账,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合理调整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实行备案制管理,保障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如为落实“以案促改”,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能,成立旗产业园综合保障中心,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拟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投资促进中心。

    审核人:萨如拉             撰稿人:包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