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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委编办发挥机构编制职能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鄂温克旗委编办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科学设置执法队伍,严格执法规范程序,促进执法公正公平,发挥机构编制职能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科学设置,规范执法队伍建设。鄂温克旗委编办持续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规范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在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设置了9个旗直综合行政执法队伍,10个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旗直持执法证率达93.6% 、苏木乡镇持执法证率达85.4%。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资金、设备、技术、服装等保障,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经过深化改革,执法机构得到有效精简,多年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跨部门综合执法得到突破性进展。
        二、严格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为明确各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结合自治旗实际,按照“最低、通用、必须”原则进行编制并公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收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自治区级政府规章设定的旗级、苏木乡镇两级共同实施行政处罚事项以及各层级分类实施行政处罚等事项。开展日常行政处罚案件调查、联合日常检查、专项行动等方式,严格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三、监督检查,保障行政执法公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优化依法行政环境。各综合执法队伍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对原有的办案程序进行完善和规范,针对落实执法责任情况、规范涉企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制定行政指导和柔性执法举措、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保障行政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适当,程序合法,自由裁量权行使适当,逐步达到“合法、规范、效率、效果”的最高准则。
        审核人:萨如拉                    撰稿人:包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