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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温克旗委编办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鄂温克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至9月30日,旗委第四巡查组对旗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18日,旗委巡查组对旗委编办反馈了巡查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委第巡察组共向我反馈7方面28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践行“两个维护”有差距,机构改革工作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1)对全旗各地区各部门机构运转、职能履行、编制配备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单位仍存在《机构编制管理证》变动更新不及时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全旗各地区各部门机构运转、职能履行、编制配备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旗委编办先后开展了机构改革督查自查和机构改革评估工作。要求各部门严格依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关键,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及时召开办务会、编委会报批新组建部门使用空编,先后通过考录、调转及时补充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巡察办等部门人员。

  二是针对部分单位仍存在《机构编制管理证》变动更新不及时现象,2019年年底旗委编办开展了对全旗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工作,按照“四清三对应”工作要求,认真核对完善问题指标项,确保了实名制数据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得到了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充分肯定。

  目前,问题(1)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为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在苏木乡镇改革中,旗委编办组织三个督导组深入10个苏木乡镇,开展苏木乡镇改革专项督导工作,形成了《关于对各苏木乡镇改革督导情况的反馈意见》,推动了苏木乡镇改革的高效完成。

  2)深入基层机构编制调研深度不够。2018年在国有林场改革期间,与旗林业局对接工作多,但深入林场调研只有一次。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深入基层机构编制调研深度不够问题,旗委编办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苏木乡镇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先后开展实地调研10余次,为各项改革奠定了扎实基础。为切实解决企业移交后的堵点难点问题,旗委编办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深入旗人民医院开展调查研究,参考市委编办企业移交编制备案制的做法,为伊敏医院移交85名人员进行编制备案管理,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为保障新区移交后管理工作不断,编办深入新区及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新区顺利移交建言献策,同时向市委编办申请编制,争取到40名事业编制。

  2019年旗委编办先后开展实地调研10余次,形成6篇专题调研报告。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培训会上,《弘扬蒙古马精神探索推进农牧综合执法改革》成为典型发言材料。

  目前,问题(2)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

  3“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问题,旗委编办班子立行立改,编办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一把手”坚决杜绝提前发表意见和观点,严格履行末位表态制,其他班子成员严格监督2019年共召开“三重一大”决策会议12次,均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目前,问题(3)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三重一大”会议会前《预通知》中均无会议研究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三重一大”会议会前《预通知》中均无会议研究议题问题,旗委编办班子立行立改,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三重一大”会前程序。明确议题内容,做到提前告知,并以纸质印发到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及相关股室。及时完善内业材料。

  目前,问题(4)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5)2017年3次覆盖纪检监察组长未参会仍召开“三重一”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7年3次纪检监察组长未参会仍召开“三重一大”会议问题,旗委编办班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学习“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三重一大”会前程序。做到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和程序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目前,问题(5)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6“三重一大”制度内涵界定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三重一大”制度内涵界定不清问

  题,旗委编办班子立行立改,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厘清室务会和办务会研究事项。2019年共召开室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2次

  目前,问题(6)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7会议记录不规范。2017—2018年召开的15次“三重一大”会议中,6次会议部分参会人员未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旗委编办班子立行立改,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各类会议记录,做到专项会议有专项的会议记录本。尤其对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已指派专人进行记录,要求会后所有参会人员当场签字。

  目前,问题(7)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理论学习不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未全面持续推进。

  8党员集中学习少,主动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员集中学习少,主动性不强问题,旗委编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举一反三。一是党支部提前制定了学习计划,做好全年学习规划,并及时更新补充学习内容。二是制定了学习制度,要求每年每人集中学习不少于32次。三是在学习形式上,通过邀请专家讲课、领导领学、交流研讨、观看专题片以及轮流讲课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集中研讨,不断增强党支部成员学习主动性,提高学习效能 

  目前,问题(8)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9)学习笔记不规范,党员学习笔记与会议记录混用。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学习笔记不规范,党员学习笔记与会议记录混用问题,旗委编办办公室和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2020年1月1日起,旗委编办办公室为全体干部职工配备统一的会议记录本,并为党员同志统一配备党员集中学习笔记本和党员自学笔记本,党支部将定期对党员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进行检查,防止学习笔记与会议记录混用不规范现象。

  目前,问题(9)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0)集中学习未执行签到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集中学习未执行签到制度问题,旗委编办党支部立行立改。自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每周至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制定了集中学习(会议)考勤制度,并按照要求填写签到表,确保集体学习参与率。

  目前,问题(10)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党管意识形态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1)班子成员2017年、2018年述职述廉报告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班子成员2017年、2018年述职述廉报告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旗委编办班子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认真反思并予以认真落实。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有关意识形态的学习内容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19年组织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19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报告、班子成员2019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写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问题(11)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2)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报告出现“街道”、“区委”等字样。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报告出现“街道”、“区委”等字样问题,旗委编办班子高度重视,在大小会议上均作了重点强调,并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反思和举一反三。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规范审核把关程序,建立多人修改、分管领导核稿的相关制约机制。组织修订了《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规章制度汇编》,规定文件、材料、发文、审批事项把关程序。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报告不重视、存在照抄照搬和抄袭的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时任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在党员大会上都进行了检讨,提交了检查材料。

  目前,问题(12)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流于形式。

  132018年、2019年组织生活会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入,提建议多,批评意见少,红脸出汗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8年、2019年组织生活会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入,提建议多,批评意见少,红脸出汗不够问题,旗委编办班子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整改,分别于12月10日、11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自我批评,并通过谈心谈话、相互批评、红脸出汗后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挖细找思想根源,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班子成员对照检视材料由主题教育第十指导组审核把关,认真按要求修改;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党支部书记认真审核,对没有“辣味”退回,重新写。召开高质量组织生活会,会上不回避、不遮掩,直奔主题、直指问题,实事求是、具体鲜明,使心灵受到触动、思想受到教育,会上做好记录。

  目前,问题(13)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4)2018年组织生活会未按照“四必谈”要求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8年组织生活会未按照“四必谈”要求开展谈心谈话问题,旗委编办党支部严格落实“四必谈”谈话要求,主任率先动员谈话,先后与各副主任谈话交心,副主任互相谈、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党员谈。谈话活动不限次数和时间,直到说开谈通为止。谈话内容有重点,见人见事见思想。围绕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坦诚交换意见,主动敞开心扉。谈实情,不讲空话。谈问题,不讲成绩,相互指出至少两个问题和具体建议。

  目前,问题(14)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5)2018年个别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中出现“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农村”等字样。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8年个别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中出现“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农村”等字样问题。旗委编办班子高度重视,在大小会议上均作了重点强调,并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反思和举一反三。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或者重写组织学习文件、材料起草等相关内容,加强思想政治引导,提高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杜绝出现网上抄袭或者复制粘贴其他单位材料的现象,防止出现应付交差马虎了事现象,做到内容全面,结构完整,见人见事见思想,确保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写深写实写透。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不重视、存在照抄照搬和抄袭的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时任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在党员大会上都进行了检讨,提交了检查材料。

  目前,问题(15)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6.“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162019年第二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仅召开两次支委会。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9年第二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仅召开两次支委会问题,旗委编办党支部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立行立改,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旗委编办第三、四季度共召开党员大会5次,召开支委会7次。

  目前,问题(16)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照抄照搬现象较为普遍。

     172017年、2018年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等材料中,多次出现外单位名称,照抄照搬、抄袭套用等情况较为普遍。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7年、2018年党风廉政材料多次出现外单位名称,照抄照搬、抄袭套用等情况较为普遍问题,旗委编办班子高度重视,在大小会议上均作了重点强调,并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反思和举一反三。要求此类问题坚决杜绝并立行立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材料把关没有任何照抄照搬、抄袭套用情况。党支部对党风廉政材料不重视、存在照抄照搬和抄袭的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时任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在党员大会上都进行了检讨,提交了检查材料。

  目前,问题(17)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8.存在慢作为,缺乏主动担当精神

  18)制定“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权力清单不及时,在旗委办文件下达一年后才将权力清单重新划分。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制定“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权力清单不及时,在旗委办文件下达一年后才将权力清单重新划分问题,旗委编办班子认识到此问题后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了2018年度第五次“三重一大”办务会会议,明确领导责任及工作人员分工,已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对一把手职责进行重新划分。2019年12月20日,按照党政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调整和旗委组织部报送领导班子分工情况的要求,召开2019年第10次室务会,重新对领导班子分工及干部职工分工进行了调整。

  目前,问题(18)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9.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违规报销现象。

  19)2016年公款支付车辆违章公安罚没款400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6年公款支付车辆违章公安罚没款400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问题,旗委编办“一把手”、分管财务工作副职以及办公室财务人员立行立改,2019年11月15日将罚没款400元及时上缴财政局。

  目前,问题(19)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0.现行的相关制度与新形势要求相悖。

  20)《制度汇编》中多数制度实施长达7年之久未更新,不符合新常态下规定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制度实施长达7年之久未更新,不符合新常态下规定要求问题,旗委编办班子高度重视,结合机构改革后,编办归属党委管理新形势,及时研究制定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同时结合新形势修订《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规章制度汇编》

  目前,问题(20)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不够。

   21)2017—2019年班子成员均未与分管股室环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未让咬耳、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7—2019年班子成员均未与分管股室环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未让咬耳、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问题,旗委编办班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对照2019年度旗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要求,年内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旗委编办于2019年6月20日、2019年11月28日开展了2次廉政谈话,能够按照精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要求,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目前,问题(21)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2.工作纪律不严谨,机关考勤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22)未严格执行销假制度,临时出行无领导签批和返回时间。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未严格执行销假制度,临时出行无领导签批和返回时间问题,旗委编办办公室立行立改,充分发挥办公室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的作用,及时提醒、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和临时出行手续。修订完善《鄂温克旗委编办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规范临时出行记录,严格履行临时出行流程。强化制度与流程约束,注重日常监督,做到常抓常管常严。

  目前,问题(22)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六)夺取反腐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3)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扎实、不深入、未对监察事业单位法人审批廉政风险点进行及时有效排查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控举措。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扎实、不深入、未对监察事业单位法人审批廉政风险点进行及时有效排查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控举措问题,旗委编办在2019年3月党政机构改革完成后,按照“三定”规定批准的内设机构进行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制定《鄂温克旗委编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旗委编办职能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明确各股室工作岗位职责和权力。以股室为单位排查的形式,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填写《鄂温克旗委编办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形成《2019年度鄂温克旗委编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总结》。

  目前,问题(23)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4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与分管领域业务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与分管领域业务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问题,旗委编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严格执行《鄂温克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制实施办法(试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经编办领导班子2018年第五次“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进行了研究部署。为强化履职意识,明确责任,确保管党治党在责任具体到人、落实到位,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旗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2019年认真开展2次“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从开展廉政谈话、廉政风险点防控、落实八项规定、日常监管等方面对分管股室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风险管控,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写入年度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与分管领域业务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落到实处。

  目前,问题(24)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4.覆盖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25)缺乏对覆盖单位的日常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在日常细微处下功夫。立足职责定位,努力克服监督泛化,职责分散问题,扎实做好日常监督,在实和细上下功夫,把党章赋予的职责具体化。协助驻在单位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督促监督部门对年党风廉政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按要求参加和列席派驻及监督单位的有关会议,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参加或列席会议10次;紧盯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督促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年开展廉政谈话1人次;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正风肃纪,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平时观察、开展走访检查(进行抽查检查2次),把咬耳扯袖工作融入日常,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早预防,督促整改,努力做到近距离、常态化和全天侯。

  目前,问题(25)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6)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缺少有效监督指导。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纪检监察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缺少有效监督指导问题,旗委编办班子和派驻编办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并立行立改。2019年调整后的派驻编办纪检监察组经常性对旗委编办工作进行监督,对编办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尤其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予以指导和监督。

  目前,问题(26)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七)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7)讲师团为“一人团、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讲师团为“一人团、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旗委编办高度重视,2019年10月12日,召开旗委编办2019年第7次室务会,将讲师团1名编制及人员整合至旗网信办,并建议在网信办加挂讲师团牌子,从旗内空编中调剂2名事业编制补充到讲师团,提交编委会审定。经2019年11月5日第五次编委会研究决定,在旗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加挂讲师团牌子,同时增加2名事业编制补充到讲师团中,有效的解决了讲师团为“一人团”问题。

  目前,问题(27)已整改完成。

  28)全旗13个派驻机构均为“一人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全旗13个派驻机构均为“一人组”问题,旗委编办高度重视,2019年10月12日,召开旗委编办2019年第7次室务会,针对全旗13个派驻机构均为“一人组”问题,旗委编办已为旗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向自治区申报用2名政法专项编制置换2名行政编制,并建议向旗委编委会提交为旗纪委监委所属事业机构调剂12名事业编制。经2019年11月5日第五次编委会研究决定,为旗纪检监察保障中心增加12名事业编制,增加后旗纪检监察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6名,专项整改了全旗13个派驻机构均为“一人组”问题。

  目前,问题(28)已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8818915;

邮政信箱: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大楼416办公室;

电子邮箱:ewkbb@163.com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