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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委编办“三个步骤”做好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着力解决机构编制事项审核论证中存在的各项问题,提升机构编制运行和管理水平,根河市委编办“三个步骤”,着力推进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工作的开展,实现编制资源有效利用。

  一是立足实际,提出动议。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工作需求,提交机构编制使用申请,详述本单位编制情况、空缺岗位职能、拟进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等事项。由主管部门以党组(党委)名义向市委编委提交编制使用申请,经编委主任签批意见后由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二是严格把关,初步审核。市委编办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依据标准以及机构编制事项审批要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不受理,超出本地区职责范围或履职所需的事项不受理,存在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未整改落实的不受理。

  三是全面考量,充分论证。围绕机构编制使用、领导职数核定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展开,重点看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是否符合机构设置和编制、职数配置标准及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是否适应财政保障能力等。同时,就申请单位履职能力、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确保申报的机构编制事项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