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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和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758号)文件精神,依据呼伦贝尔市编办《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呼机编办发〔201776号),根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176月,组织开展了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照3%的比例在核准登记的市直113家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根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河市教师进修学校、根河市河道堤防管理段等3家事业单位,于612日进行了实地核查。

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根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抽查人员

刘莹莹

回执情况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实地核查时间

2017612

抽查方式

实地核查

抽查内容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是否公示

公示

抽查过程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抽查情况

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擅自增加或弱化职责职能的行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抽查结果

合格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备注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根河市教师进修学校

抽查人员

李鑫

回执情况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实地核查时间

2017612

抽查方式

实地核查

抽查内容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是否公示

公示

抽查过程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抽查情况

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擅自增加或弱化职责职能的行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抽查结果

合格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备注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根河市河道堤防管理段

抽查人员

李鑫

回执情况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实地核查时间

2017612

抽查方式

实地核查

抽查内容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是否公示

公示

抽查过程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抽查情况

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擅自增加或弱化职责职能的行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抽查结果

合格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