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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费用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注册域名应当按期缴纳域名运行费用。域名运行费用具体收费办法,由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制定,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后实施。

    另外,根据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的规则,域名注册管理机构需向其交纳域名运行的季度费和年费,该笔费用从域名注册者缴纳的注册费用中收取。因此,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收费符合国际惯例。

    中央编办在2009年5月邀请部分省市召开了专门会议,会上专题讨论了域名注册收费问题,根据大家的一致意见,确定了政务域名300元/年/个;公益域名200元/年个;条件困难的地区或一个单位注册多个域名的,可以再减免一些,但每个不低于100元/年的收费标准,会后电子政务中心综合相关情况起草了《政务和公益域名收费价格调整的报告》,报经中央编办主任会议批准后印发各级编办,自2009年7月起正式开始执行具体收费标准。

    域名注册按注册年限收取运行费用,注册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注册若干个域名,每个域名可以一次性缴纳一至十年的域名运行费。注册成功的域名,在注册期限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应向各省级编办相关机构或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续缴域名运行费用,以保证域名的继续使用。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