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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召开旗委编委会审议通过苏木镇党政机关“三定”“五定”规定及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五定”规定

12月25日,新巴尔虎右旗召开第三次旗委编委会议,审议通过了苏木镇党政机关“三定”规定、事业单位“五定”规定,以及旗直8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五定”规定。

会议首先由旗委编办主任包斯琴同志就苏木镇党政机关“三定”贵姓、事业单位“五定”规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五定”规定的制定范围、主要内容、制定过程等作了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了各苏木镇党政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及8个领域执法队伍的“三定”“五定”规定。

会议强调,“三定”“五定”的印发标志着苏木镇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贯彻落实好全区苏木镇改革推进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改革要求落实好后续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旗委办、旗政府办、旗委编办要抓紧完成“三定”“五定”印发工作,按期完成各项配套改革任务,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后勤保障组要抓紧完成机构挂牌、公章启用、档案和资产移交工作,相关部门要协同组织开展改革督查工作,对标两项改革任务清单,查缺补漏,如期完成改革的各项任务。

(审核人:丽娜           撰稿人: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