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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委编办发扬“使命在肩 奋斗有我”的精神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鄂温克旗委编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党的政治机关的关键作用,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顺应编委领导体制调整优化,从新时代、新使命、新任务为出发点发扬“使命在肩 奋斗有我”的进取精神,谋划和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全面完成党政机构改革任务落实。严格遵循自治区党委《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文件精神,认真研读起草了《鄂温克族自治旗机构改革方案》《鄂温克族自治旗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鄂温克族自治旗机构改革编制人员转隶工作实施方案》搭建了“1+2”方案体系,确立了时间节点、工作程序、任务分工、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的具体实施动作。在旗委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继完成了对全旗机构改革的动员部署、履行备案程序、配备班子、人员转隶、部门刻制印章、调整办公场所和机构挂牌等工作3月底印发涉改部门“三定”规定标志党政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二是结合实际稳妥推进事业机构调整。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期间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比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结合鄂温克旗实际情况,将档案史志局的行政职能划入旗委办公室对外挂档案局牌子,档案史志馆作为旗委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有关要求新组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应急保障工作站以及融媒体中心等事业机构。对全旗160余家事业单位(含全部参公事业单位及其他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600余项行政职能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认定。通过取消、回归、保留等三种路径进行剥离回归,提出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改革后不再保留“委、办、局”名称的事业单位。
    三是统筹协同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进程。9个苏木乡镇成立了综合执法局,核定了相应的事业编制,为实现苏木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做好基础性工作。在巩固完成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牧业等4个领域以及城市管理、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基础上,对现有执法队伍进行了梳理和局部整合,依照程序上划了生态环保执法机构,将旅游执法职能整合到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将商务粮食执法大队整合到市场执法机构,为确保旗级执法队伍不超过8支做充分准备。
    (审核人:包黎萍                      撰稿人:周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