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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召开编制 《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明晰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的通知》要求,巩固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成果,进一步厘清旗市区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和街道的职责关系,深入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7月14日,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召开编制《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工作视频推进会,各旗市区委编办、政务服务局、司法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市委编办副主任禹贵新结合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详细介绍了编制清单工作的背景,从“什么是、怎么做、做什么”等方面,就前一阶段全市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对14个旗市区上报的阶段工作总结进行了点评,通报了部分旗市区好的经验做法,对旗市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会议要求各旗市区要充分认识编制清单工作的深远意义,统筹多项改革口径,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从为民便民的政治责任感出发,努力提升编制清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此次视频会议实现了协调进度、统一口径、取长补短的目的,有利于旗市区委编办、政务服务局、司法局进一步取得共识,协调配合,加快推进编制清单工作进度。 

  截至目前,全市大部分旗市区已经完成了第一批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下一步,各旗市区将按照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调整完善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内容,并着手建立《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等配套制度,助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

  (审核人:禹贵新        撰稿人:侯香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