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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调整完善事业单位分类名录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积极稳妥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近期,呼伦贝尔市编办对《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分类名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下发了批复。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时而动,扎实开展分类名录修订工作。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推进,对上级政策和分类工作的理解更加深入,在原有名录基础上,呼伦贝尔市对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机构设置发生变化的单位重新进行分类,对拟撤销的事业单位不再进行分类。此次修订,共计调整了15家事业单位的分类类别。

  二、因势利导,严格把握实际分类标准。事业单位类别划分主要依据职能职责,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对各单位的职能职责也有更进一步的厘定和明确,部分单位分类类别也发生变化,如对部分科研类、监测类、技术推广类事业单位根据其主要职能相应调整了其分类类别。

  三、因地制宜,创新解决实际分类难题。在分类目录修订过程中,呼伦贝尔市不搞“一锅出”、“一刀切”,统筹兼顾,权衡轻重,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如考虑到少数民族文学相关的出版单位的文化特性和公益属性,调整其相应分类类别。

   

  供稿单位:呼伦贝尔市编办事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