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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编办三管齐下,为纪检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为贯彻落实纪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方案精神,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呼伦贝尔市编办采取三项措施为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一是突出重点,调整内设机构。市编办根据市纪委实际工作需要,在不增加机构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对其原有12个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重新组建了第一、二、三、四纪检监察室,同时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通过调整强化了主要业务机构的比重,将工作力量更多地充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线上。 

  二是摸清底数,夯实改革基础。在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有限的情况下,为满足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需要,市编办及时核查了市直各部门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情况,统计出现有纪检监察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情况,并积极为市纪委制定派驻方案出谋划策,进一步夯实了全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基础。 

  三是指导基层,实现“全覆盖”。市编办统筹指导旗市区编办开展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相关工作,配齐了旗市区纪委副书记领导职数,并对旗市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逐一审批,对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领导职数进行明确,由此确保了旗市区纪检体制改革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为纪检监察“全覆盖”提供了保障。 

    

  市编办机关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