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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事业单位法人2015年度报告工作现状及问题分析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呼伦贝尔市市登记局业务指导和相关单位支持配合下,我们精心组织,用时3个月,完成了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将工作现状及问题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需要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共有209家事业单位(原有事业单位法人216家。其中冻结3家,注销4家),实际公示209家,公示率100%。在年度报告报送期间,一并办理72家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二、主要措施和办法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年度报告公示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年度报告工作有序开展,我办统筹考虑,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提前做好各项备工作。

一是提前安排,早做准备。年度报告报送期间正逢春节假期,为了保证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顺利完成,我办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早安排,早准备,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借助网络平台,在QQ群共享文件中发布电子版《通知》,对以往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在网上进行强调明确,提高了年度报告工作效率,确保年度报告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统筹考虑,灵活调整。每周对报送单位数量、质量进行小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责令整改。灵活调整单位时间安排,确保每日报送年度报告单位数量总体稳定,做到材料当日提交、当日受理、当日回复。这些充分准备工作为年度报告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强化责任、规范操作,确保年度报告工作有序进行

网上报送是实施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事业单位自查与登记机关审查相结合的过程。为此,我办坚持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年度报告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一是严格程序、落实责任要求事业单位法人严格按照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复核、网上申报、纸质提交、登记机关复审的程序进行年度报告。今年按照呼伦贝尔市登记局要求,可以不收年度报告纸质材料。我办本着减负的原则,本年度执行了年度报告不收纸质材料的办法,极大方便了各事业单位法人办理年度报告工作。为了保证年度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我们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进一步增强年度报告的针对性、时效性。二是规范操作,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网上登记业务办理程序进行操作,要求各责任人侧重于业务开展情况、数据准确性、填写格式等内容的审核,狠抓年度报告材料质量。按照《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此次年度报告中资产负债表需要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制表人签字并注明会计核算期间和制表日期。要求各责任人积极主动沟通事业单位,了解掌握事业单位在涉及财务、职能履行等方面的工作运行情况,年度报告报送期间,发现三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已退休,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时与举办单位沟通,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有效实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三是耐心细致、服务周到。在年度报告期间,我办要求各责任人要全力服务年度报告工作、服务各事业单位。工作中,我们实行了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对年度报告单位提交材料存在的问题一次性告知,积极加强与单位沟通交流,耐心细致解答问题。为解决无上网条件事业单位和路途较远事业单位正常开展网上年度报告工作,专门为事业单位提供微机、扫描仪等工具,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最大程度方便事业单位,杜绝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在年度报告纸质材料审核上,我办自制了登记表格,对所有提交材料进行了认真分类整理登记,严格把关事业单位报送材料,认真审核《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是否规范,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凡材料齐全、通过审核的,当场办理;材料不全,或有问题的,解释清楚。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工作不够重视。年度报告书填写质量不高,在业务开展情况、资产损益情况数字填写不规范、上传文件不清晰,我办审核后不合格退回事业单位次数较多,个别举办单位对保密审查不严。

(二)事业单位具体经办人更替频繁,不熟悉工作要求,影响了工作的开展。由于不熟悉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程序和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度报告的进度。

(三)个别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已经退休,但新法定代表人还没有下令任职。如阿荣旗殡葬管理所、阿荣旗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站、阿荣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原登记法定代表人已经退休,但新的法人一直没有下令,无法及时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

(四)法定代表人与事业单位实际负责人不符。如国土系统的复兴国土资源所、那吉屯农场国土资源所、亚东国土资源所、六合国土资源所。

四、解决措施办法

(一)加强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增强事业单位法人对《条例》、《实施细则》的重视程度。同时,结合机构编制工作,有针对性的实施事业单位实地核查,做到日常监管与年度审查相结合,有效实施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

(二)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适时对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培训,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熟悉登记管理工作业务内容、程序和工作流程,熟练掌握事业单位登记网上操作。

(三)加强与举办单位、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建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退休前任免机制。做到法定代表人在退休之前完成任免程序。杜绝出现事业单位无法定代表人现象。

(四)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更加紧密的联系起来,创建更加高效的联动机制。保证人员调整的规范性。加强实地核查力度,及时发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不符,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事业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

 

审稿人:孙芳  拟稿人:张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