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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短亮弱找症结 真抓实改促规范
呼伦贝尔市委编办组织各旗市区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自查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严格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程序,提高各旗市区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服务水平,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向各旗市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实地核查14个旗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发现的三个方面9个问题,并要求各旗市区对标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提高站位,对标对表严自查。《通知》要求,各旗市区委编办要按照依法依规、严谨细致的原则,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对照实地核查问题汇总表,重点对本地区所有已登记事业单位在登记事项变更、法定代表人任职、业务活动开展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建立问题台账。

  靶向施策,消弱补短取实效。《通知》强调,各旗市区委编办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原因,靶向施策,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纠正;立即整改有困难的,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尽快整改到位,确保问题台账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

  严抓到底,顽瘴痼疾禁反弹。《通知》指出,各旗市区委编办要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严格照章办事,防止违规问题反弹回潮。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各个环节。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旗市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严格按照核查要求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对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处罚,抓实整改,切实加强监管力度。

  (审核人:刘玉胜                           撰稿人:王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