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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督实查 跟踪问效 呼伦贝尔市完成旗市区机构改革督查工作

为摸清各旗市区机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巩固呼伦贝尔市机构改革成果,按照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工作部署,6月10日至19日,市委编办派出4支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内业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全市13个旗市区机构整合、编制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情况开展了实地督查。

一、督查部署精心细致,不做虚功

本次机构改革督查得到了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认真确定督查内容、严肃开展督查检查、全面反馈督查结果,坚决杜绝犯“督查一阵风,查过就轻松”的形式主义错误。相关业务科室围绕本次机构改革督查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提出了督查工作初步计划,经主任办公会充分讨论研究后,最终细化为22项督查指标和37项督查要点,形成了《旗市区机构改革督查表》;出发前,还就上述指标和要点,对参与督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督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操作性。各项细致务实的准备工作,为本次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督查过程从严从实,走过场

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严格按照既定的督查方式和细化的指标和要点开展督查工作。座谈会上,重点向各涉改部门了解了职责划转是否到位、职责承接和实际运行是否有困难等情况。查阅内业资料时,仔细查看了“三定”规定撰写规范情况、职能配置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编制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职责缺失、擅自增设机构、违规核定领导职数等问题。在实地核查中,各督查组深入到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文旅广等部门,重点查看集中办公、部门及内设机构挂牌、公章启用、开立银行账户、转隶人员统筹使用等任务落实情况,以此判断涉改部门是否完成了由“物理”到“化学融合的转变。通过全方位、多手段、高标准地开展工作,使本次督查不流于形式、不止于表面,对巩固全市机构改革成果起到有力的督促作用。

三、督查反馈客观及时,不避问题

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第一时间起草完成了对各旗市区督查情况的反馈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进行了集中研究审议,重点就各旗市区在落实改革任务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了客观细致地分析,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确保反馈意见不掩盖问题、不回避问题,且全面准确,有说服力。书面反馈意见已于6月26日发至各旗市区党委,同时要求各地及时把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努力实现以督查促改革、以督查促管理的目标,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见效。在此基础上,市委编办认真总结本次督查工作,形成了专题督查报告呈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审阅。通过建立“部署-落实-反馈”的闭环式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了本次督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这一工作目标。

(审核人:刘玉胜                      撰稿人:卓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