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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委编办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

    鄂温克旗委编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机构编制部门将面临新任务、新要求,我办积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一是创新编制管理方式,规范进人审批程序。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人员结构分布合理、编制适当留有余地、新设单位逐步到位”的原则,始终坚持将控编减编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中,严格实施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并根据申报单位的编制空缺和人员结构情况从严审批用编数量,在整个程序上坚持编制先行原则,确保在空编范围内进人,把好人员“入口关”;将实名制平台日常管理、编制核准、数据统计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管理职能整合到一个股室,人员进出集中统一管理,全面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变化情况;形成编办和财政两头管,组织和人社中间管,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进人审批机制。
    二是创新编制挖潜调剂,盘活用好存量。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下一步的事业单位改革和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等,探索对职责相近、职能弱化、编制少的单位,实行综合设置,重新核定编制。将精简下来的编制分配到职能强化的部门,做到“编随事转、编尽其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编制资源效益;探索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机构编制资源跨地区、跨系统动态调整,着力保障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事业、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需求;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构建引才机制。在每年的人才引进、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计划中,按照职责分工,为各类人才提供机构编制优质高效服务。确保急需紧缺人才及时充实到机关和事业单位中。
    三是严格机构编制督查,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程序,重点对机构改革后续的职能运行、编制配备、空编进人等内容进行核查,对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对部门挂牌、内设机构任职、人员划转、公章刻制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切实维护改革成果和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权威性。
    (审核人:何美婷                     撰稿人: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