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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为进一步提高履职服务能力水平,呼伦贝尔市聚焦机构改革的重点难点,紧紧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通过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环环相扣”工作方法开展督查和自查工作,持续巩固深化呼伦贝尔市机构改革成果。 

坚持总体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做到了“上”与“下”的良性互动。立柱架梁,设计督查总体框架。市委编办提前谋划,参照自治区机构改革重点督查内容,制定了一套较为系统全面的机构改革督查方案,明确了27项督查指标,37项督查要点等内容,为引领全市机构改革督查工作提供了“指挥棒”。补充完善,优化督查具体内容。旗市区积极探索,结合督查总体框架,针对农区、林区、牧区等不同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特点的督查方案,为抓实抓细督查工作做足了准备。

坚持实地核查和全面自查相结合,做到了“点”与“面”的同向发力。紧盯改革任务,以全面自查倒逼改革成果落地。连续印发《关于开展旗(市、区)机构改革督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市直部门机构改革自查的通知》,明确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等自查内容,要求市直及旗市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并按规定模板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实现了机构改革自查工作全面覆盖。紧盯重点部门,以实地核查促规定动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坚持“走出去、沉下去”,市委编办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13个旗市区及5个市直重点部门开展了点对点实地检查,仔细查看了部门挂牌、集中办公、印章刻制和以新机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等,点对点了解部门更好履职尽责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实现了问需问计于部门。

坚持督查反馈和整改落实相结合,做到了“环”与“环”的协同推进。聚焦督查反馈,找准机构改革的“疼痛点”。对督查发现的个别部门存在的班子副职配备相对滞后、挂牌不规范、机构只是简单的“物理整合”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找到问题的症结,列出问题清单及责任主体。市委编办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机构改革督查反馈意见,对市直2个部门及13个旗市区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及时反馈了督查意见。聚焦整改落实,提升机构改革的“含金量”。旗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落实,查缺补漏、充实完善,进一步促进了机构改革各项政策地落实。

(审核人:范春景        撰稿人: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