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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

      机构编制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和“闸口”效应,健全的工作机制是有效开展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前期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73日牙克石市委编委会研究,审议通过了《牙克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程序和权限,强化了编制管理制度约束,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多方征求意见,强化部门联动。在制定《办法》过程中,市委编办坚持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在政策口径上参照《呼伦贝尔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在操作层面,结合我市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程序》,并征求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意见,确保了《办法》符合《条例》要求,符合工作实际,做到科学、规范、严谨。

  二是树牢法治思维,明确权限范围。市委编办树牢法治思维,《办法》明确了制定依据、工作原则、编制使用管理的权限、审批程序以及报批要件;坚持编制在先原则,强化了前置审核,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适量补充人员,确保了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强化服务优先理念,细化人员列编注册与核减编制的流程环节,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质效。

  三是贯彻《条例》要求,营造良好氛围。《办法》的制定出台,为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提供了工作指南、操作遵循。下一步,市委编办将采取“教育+监督”并重的工作方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认识和了解,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更好地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审核人:宋占军                拟稿人:王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