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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委编办全面保障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鄂温克旗委编办为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健全现代医疗管理体制,结合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改革工作,创新鄂温克旗公共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发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解决鄂温克旗基层卫生健康系统改革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一是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有关改革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积极向上级编办争取为旗人民医院和旗蒙医医院核增科级领导职数,用于配备院级党组织书记,完成了院级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作用,大力推动健康鄂温克建设。
    二是助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旗委编办按照自治区有关旗县级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疾控中心等机构编制标准,积极为全旗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相应的事业编制,保证了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有序运转,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储备培养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保证旗县级疾控机构建设。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标准,2019年将旗结核病防治所整体并入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到了一个旗县设置一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并核定了高于现有标准的事业编制,保障了疾控机构的人员力量。2020年,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和疫情防控需要,按照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的有关改革部署,提升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规格设置,目前已纳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整体推进。
    四是积极推行“县管乡用”政策。在卫生健康系统内部,通过测算参考门诊率、床位数、常住人口等指标,按照“县管乡用”的举措,为鄂温克旗卫生健康系统跨地区、跨医疗机构统筹调剂编制人员,将编制资源向最紧缺、最需要的方向调剂补充,完善卫生系统编制人员内部调配机制,进一步释放了医疗卫生资源活力,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五是实行人员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国有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的有关改革部署,助推鄂温克旗人民医院接收了华能伊敏煤电公司职工医院的整体移交,设立了伊敏分院,旗委编办通过参照市农垦医院移交呼伦贝尔市管理后人员总量备案管理的有效做法,及时协调配合财政、人社部门,将伊敏分院的划转人员进行人员总量备案管理,并对养老保险待遇、工资收入分配等相关事项积极争取配套保障。
    (审核人:何美婷                            撰稿人:周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