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根河市委编办“三明确”确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完成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以来,根河市委编办通过深入研究改革文件精神、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调研、召开改革协调工作会议等方式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是明确机构配置。结合根河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际情况及改革安排,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根河市共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5支,核定执法人员编制59名,进一步优化了各地综合执法力量配置,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二是明确执法规程。根河市委编办联合市政务服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先后组织两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就执法条目、执法规程、执法范围等进行培训。大幅提升乡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推进基层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乡镇执法队伍对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效率高。 

  三是明确权责界限。按照自治区下发的权责目录清单,制定符合根河市当地实际情况的“乡镇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并公布,进一步厘清了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了市本级部门与乡镇的执法事项,避免多头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空挡。 

  审核人:秦余朝                  拟稿人:刘世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