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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委编办三举措推动旗直部门与乡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明晰化

  为进一步厘清旗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关系,明晰“属地管理”职责,大力为基层减负,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莫旗委编办迅速抢抓春节前关键节点,主动联合旗司法局、旗政务服务局,三步走推动旗直部门和乡镇明晰主体责任与配合责任。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由旗政府办、旗委编办、旗司法局、旗政务服务局有关领导为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责任小组。制定《明晰莫旗部门和乡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工作推进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时间节点,部署落实明晰职责分工工作。
  二是层层联动配合,抓好任务落实。旗委编办、旗司法局、旗政务服务局联合发文并开展联合调研,摸底排查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职责分工情况,并在调研了解过程中同步指导明晰旗乡职责。对于基层反映的旗乡职责不清、推诿扯皮、迫切需要明确责任主体的事项,组织部门对接乡镇共同梳理《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报旗政务服务局汇总。
  三是布置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全旗乡镇权责清单业务能力再提升培训,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对部门赋权乡镇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给付事项的办事要件、办理流程,处罚事项的法律法规、执法注意事项、处置办法等方面培训。针对公共服务事项由旗人社局、旗政务服务局负责培训。同时,着手实行各相关部门负责培训工作人员台账管理制,建立业务一对一解答常态化机制,确保乡镇改革后续工作落地见效。
  审核人:杜玲                        撰稿人:鄂枫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