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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委编办统筹推进明晰旗直部门与苏木乡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工作

  鄂温克旗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深化苏木乡镇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决策部署,在全面推进苏木乡镇改革“后半段”任务落实落地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理清旗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各苏木乡镇职责关系,明晰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机构运行情况。对标对表自治区有关机构设置要求,在各苏木乡镇均设立了“5或5+1”个党政机构和3家副科级事业单位,并联合旗政府有关涉改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各苏木乡镇开展机构改革督查评估工作,结合自治区下放赋予苏木乡镇的权力事项和旗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施的《鄂温克旗苏木乡镇权责清单(2020年)》,重点对基层新机构组建运行和赋权事项承接工作开展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走访,听取基层对于权力运行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和配合责任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梳理问题所在,全面摸清基层运行的真实状况,为下一步工作做好铺垫。
  二是积极主动作为,发挥协同配合作用。为积极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旗委编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协调旗司法、政务服务等部门,结合鄂温克旗地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实际,在已制定各苏木乡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充分听取旗直各有关部门、各苏木乡镇、两代一委、牧民群众等各方面对于属地管理工作运行情况的意见建议,重点对涉及职责不清、推诿扯皮、运行不畅、环节脱钩等迫切需要明确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的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召开碰头会就各自的任务分工进行了一一明确。
  三是建立体制机制,明确方法步骤措施。按照自治区编制《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订单》的有关要求,鄂温克旗委编办迅速行动,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开展,坚持职责法定、权责统一、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三定”规定,认真履清县乡主任责任和配合责任,将其作为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的重要依据,协调旗委政府职责部门共同深研细读,明确相应的时间节点、方式方法、步骤措施、办事流程、完成时限、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等“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随责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为苏木乡镇争取必要的人员、经费、技术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全面启动清单编制工作,为推进鄂温克旗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审核人:何美婷          撰稿人:周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