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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委编办“三步走”明晰旗乡“共同事项”职责

  为进一步厘清旗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关系,明晰“属地管理”职责,大力为基层减负,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莫旗委编办从联动配合、深入调研、科学论证三方面推进旗直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清单工作,明晰乡镇承接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主体责任与配合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层层联动配合。同旗司法局、旗政务服务局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明晰莫旗部门和乡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工作推进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时间节点,执行周调度工作机制,以小组为单位分别赴旗住建局、公安局、水利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林草局、医保局、人社局及各乡镇开展调研,切实摸清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基本情况。
  二是科学分析预判,量化权责清单。专项工作组就《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中承接自治区统一赋权当中的96项行政权力逐条分析,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承接过程中可能存在困难的进行预判,赴尼尔基镇、宝山镇、西瓦尔图镇、阿尔拉镇等乡镇针对赋权事项权力运行情况展开座谈,对共同承担事项进行逐条梳理确认,协调旗乡达成共同承担事项的“最大公约数”,画出优化基层管理的“最大同心圆”。
  三是权责法定论证,规范程序公开。与旗司法局、旗政务服务局开展联合审查,对清单中事项类别、事项名称、部门职责、乡镇职责,主体责任、配合责任等内容,对部门和乡镇对存在职能边界不清、职能运行不畅、推诿扯皮、迫切需要明确责任主体的事项等,按照职能法定、权责一致、高效透明的原则进行职能职责审核、合法性审查、服务便民化等方面逐一论证。梳理完成《莫旗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意见,按程序通过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实施。
  审核人:陈晶          撰稿人:鄂枫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