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完成涉改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调整。按照旗委编委对各部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和各部门人员转隶意见,全面做好事业单位转、设、撤工作,第一时间调整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台账,及时划转涉改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台账调整和人员划转均实行“一人输入一人校对”,确保单位机构编制情况符合改革要求,人员、信息准确。
二是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基础数据。为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与“三定”规定数据一致性,对各单位机构名称、机构挂牌、内设机构、核定编制及领导职数、岗位结构等内容进行完善。将所有“三定”文件上传至审批文件管理内,确保更新的数据有据可循、有迹可查。
三是动态管理实名制人员信息。在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机构编制调整的同时,按照相关文件及时办理退休及减员人员、录入新考录公务员、选调生及教师人员详细信息,确保实名制数据实时更新、准确完整。
审核人:蔡世明 撰稿人: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