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制度,增强法治建设规范性。一是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调整完善了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对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进行了流程再造,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鄂温克族自治旗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的意见》和《鄂温克旗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优化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法办事,使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审批更加系统规范。二是对照《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工作制度。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以旗委、旗政府名义印发的机构编制方面规范性文件及旗编委、编办发文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从源头上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树牢法治权威。鄂温克旗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各项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以“三定”规定为依据,严肃纠正“条条干预”事项,强化机构编制使用的评估问效,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实时监控,加强对全旗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态势分析和潜在风险研判,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单位整改纠正。倒逼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