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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委编办"三步走"推进乡镇承接落实赋权事项

        莫旗委编办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协调联动,依托《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及配套制度的编制工作,有力推进乡镇承接落实赋权事项。

  一是编制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统筹调度直各部门,特别是赋权涉及的9个部门15个乡镇,围绕自治区赋权事项、部门委托乡镇事项、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和旗乡两级容易发生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事项等方面梳理编制共同承担事项清单,在遵循上级政策、借鉴外地经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旗实际进一步厘清旗级职能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关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三定”规定,明晰部门与乡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编制公开第一批《莫旗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夯实了基层治理基础,强化了基层权责一致。 

  是加强乡镇事权管理制度建设。为优化上级机关对乡镇的领导方式,切实厘清旗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关系,我旗坚持职责法定、权责一致、高效透明的原则,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建立《莫旗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莫旗乡镇职责准入制度》《莫旗乡镇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等设定依据新立、修订或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形,及时动态调整相应内容,确保部门及乡镇行使共同承担事项行政权力更加科学顺畅,以制度建设规范上级部门随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的历史沉疴,优化乡镇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进一步明确基层承接落实赋权事项在前期推动自治区赋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乡镇承接能力等工作实际,加大自治区赋权事项承接落实力度,做到“应放尽放、应接尽接”。根据各乡镇所具备的承接条件及便民利民的原则,对赋权事项中因没有管理服务对象、客观条件不成熟、基层承接能力不够等原因暂时无法承接的予以调整。同时,启动第二批《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在清单中对承接落实赋权事项的调整变化情况和按程序准入的乡镇职责进行明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明确工作标准和流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审核人:陈晶          撰稿人:敖杨、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