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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委编办全面实行清单制度 有效推进基层赋权工作

根据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鄂温克旗实际,全面实行苏木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旗政府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职责关系,进一步推进基层赋权工作,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鄂温克旗已承接自治区赋予的9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99%,其中大雁镇达到100%,其它9个苏木乡镇达到99%,切实解决了苏木乡镇一直以来“有责无权”的困境。
一、严格执行清单制度。各苏木乡镇要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规范行使法定的权力,并全面履行与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各相关部门认真按照权责清单不断优化服务方式,积极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加强行使行政职权的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不断优化行政职权的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各苏木乡镇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的调整,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行使行政职权部门提出,经旗委编办、旗政务服务局审核,旗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及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更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各苏木乡镇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凡未列入权责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不得擅自创设和增加。强化对接,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苏木乡镇赋权和承接工作。各苏木乡镇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认真做好承接工作,确保无缝衔接,承接落实到位。旗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对苏木乡镇的业务指导,各苏木乡镇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落实赋权事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工作标准和流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确保赋权接得住、用得好。
三、认真抓好清单落实。加强领导,强化举措,确保权责清单工作取得实效。要全面加强对权责清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旗委编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厘清旗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的职责关系事宜,明确相关部门完成此项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做到了分工合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四、强化清单指导培训。一是组织开展赋权事项业务培训会。旗住建局、旗自然资源局、旗林草局等相关部门业务审批骨干,针对赋权事项的法律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核要点、注意事项等对苏木乡镇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培训班。面向全旗各苏木乡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举办以自治区赋予乡镇的99项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执法文书、行政许可文书的使用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为内容的培训班,涉及全旗各执法单位共109人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三是实地讲解培训。邀请旗直8个实施主体(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分别针对机构改革赋予乡镇的行政处罚事项,在具体执法中违法的情形、执法的程序、法条的适用等内容,为全旗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讲解;由呼伦贝尔学院法学院教授针对性的讲解关于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强化全旗各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

审核人:何美婷            撰稿人:包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