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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委编办三举措扎实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要求,阿荣旗委编办“三项举措”认真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不断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定化。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结合《通知》要求和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对中央编委制定印发的《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确保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将《办法》相关要求和精神向编委领导汇报,确保深刻领会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举措,强化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及时转发上级文件,明确各乡镇党委,旗直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旗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为报告主体,要求各报告主体加强《办法》的全面学习研究根据《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模板)》,将执行“三定”规定、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等机构编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上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阿荣旗机构编制工作调查问卷,详细了解各部门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三是强化规范要求,巩固管理成效。阿荣旗委编办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严防虚报瞒报、漏报少报、拖延不报以及夹带请示事项等,增强机构编制严肃性,实现机构编制报告常态化。下一步,阿荣旗委编办全面总结全旗2021年机构编制有关工作,形成《阿荣旗2021年机构编制工作报告》及时上报。同时,将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报告有关情况作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职能运行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巩固机构编制管理成效。 

        审核人:李晓鹤                       撰稿人:金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