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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委编办以“四化”为导向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

  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海拉尔区委编办围绕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党建引领、简约高效、分类管理、上下统筹,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优化社会治理体系机构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保障机制,选优配强工作力量,形成上下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全区9个镇(街道)均设立了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相关机构;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前,我市已经初步构建了市、旗市区、苏木乡镇三级综治机构格局,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从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调剂出来的64个事业编制充实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下沉人员编入基层网格体系,为基层网格员队伍补充力量。

  二是强化赋权赋能推动重心下移。参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的99项权限目录,通过委托向2镇7办赋予行政权力。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2020年对赋权事项进行再优化,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承接能力精准赋权。调整后,6个街道办事处各承接12项,胜利街道办事处承接13项,建设街道办事处承接84项,奋斗镇承接90项,哈克镇承接82项。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组成专项工作组,实地了解各镇(街道)针对赋权事项承接情况。目前,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更多资源和管理权限下放到基层,使基层治理的效能得到提高,乡镇(街道)政府服务群众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逐步得到显现。

  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区直执法队伍与基层执法队伍的协调联机制,推进建立乡镇综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与区级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上下呼应机制。结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管辖区域(建成区)的特殊性,对涉及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42项行政处罚事项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区域划分,双方执法边界更加清晰、履职更为顺畅。

  四是细化权责清单确保权责一致。探索构建区、镇(街道)跨层级协同机制,扎实开展海拉尔区各镇(街道)承接赋权事项再优化工作,清晰执法边界,调整赋权事项清单,系统梳理68项职能部门与镇(街道)交叉事项的主体责任、配合责任、运行机制等,分两批编制公布《海拉尔区部门与镇办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同步实施《海拉尔区部门和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海拉尔区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两项配套制度,积极推动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的规范化、动态化调整,推动改革成效“最高转化”。

  审核人:卜海涛          撰稿人: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