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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委编办瞄准“精心 精准 精细”三个着力点圆满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规定,鄂伦春旗委编办精心谋划、精准服务、精细审查,对全旗136家事业单位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和公示,公示率100%,圆满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精心谋划,明确任务。鄂伦春旗委编办于2023年12月末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报送范围、报送时限、报送内容、报送方式、办理流程等事项,及时印发至各事业单位。同时制定《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样式》、《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办理流程》,确保经办人员“一看就懂”“一报即准”,为按时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精准服务,加强指导。举办全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培训班,为有效解决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间隔时间长,人员更换快,系统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对事业单位负责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专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围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变更登记、法人证书补(换)领等工作具体流程进行了细致讲解及实操演示。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微信群,上传事业单位年检操作步骤,填报注意事项,对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前告知,通过电话、微信及时答疑耐心指导,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精细审查,严格把关。严格遵循“受理、审查、核准”工作流程,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认真把关,随报随审。严把程序关口,重点抓好网上受理环节,对每项栏目、每个材料、每项数据均进行仔细核对。在审查中,发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住所、开办资金等公示信息发生变化的单位,及时督促其先办理变更登记,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于填写不规范的单位,及时退回,网上回复信息后进行电话沟通说明退回原因并按要求改正,确保公示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截止2024年3月30日已按时完成136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审核人:张云波                    撰稿人: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