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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委编办“一二三”工作法 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走深走实

        海拉尔区编办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依法依规管好用活编制资源,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一是坚持“一个原则”。全面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调整管理体制,2024年重新修订印发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和机构编制事项分类审议表,规范重要、一般、日常机构编制议事规则、程序以及审批权限,突出海拉尔区委编委议大事、推改革、促发展的顶层设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机构编制议事决策效率。
        二是抓住“两个关键”。紧紧围绕“决策者”“执行者”两个层面抓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区委中心组、区委编委的重要内容,持续推动《条例》进党校、在机构编制工作者中开展“机构编制精细学”等活动,2024年第一季度开展各类专项学习4次,在精学细研《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上下足功夫,切实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用好“三个载体”。充分运用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试点评估、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三个载体做好机构编制的“大监管”,以部门“三定”规定为支撑,将部门职能运行监管作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核心驱动力,坚持常态长效开展各类监督检查评估工作,充分释放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全方位多维度服务保障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卜海涛                    撰稿人: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