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对标对表“一案两例” 谱写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取得新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呼伦贝尔市委编办以贯彻落实《旗市区机构改革方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引领,指导推动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系列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落实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部门职能更加完善。一是开展督查。市委编办派出3个督查组,14个旗市区实地走访了自然资源、住建、应急、市场监督管理、林草等部门,重点了解改革后部门在机构组建、职能职责履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落实“三定”规定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予以纠正,指导旗市区进一步完善部门“三定”规定。二是开展评估。在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的基础上,积极与有关部门座谈对接,进一步优化了市委办、市人大政协机关、人社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调整了必要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三是开展调研。赴市发改、政务服务、应急、林草等部门开展调研,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共享及随军家属安置联动工作机制框架内的部门责任边界。 

  二、贯彻干部选拔工作条例,职数使用更加规范。一是实行总量控制。在旗市区层面,依据经济、人口、地域面积及党政机构限额等重要指标项,重新核定14个旗市区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职数总量,提出了部门分配原则;集中完成了14个旗市区科级领导职数部门分配方案备案审核工作,对个别违规核定部门领导职数行为予以纠正。二是实行动议预审。在市本级层面,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共受理预审备案科级领导职数及编制使用事项386项,避免了超职数、超规格、超编配干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贯彻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防线意识更加牢固。一是树立政治防线。多次组织办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学习活动,开展研讨交流,在思想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以及《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重要政治意义的认二是筑牢纪律红线。把贯彻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日常工作各环节,制定出台了《呼伦贝尔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严肃了公务员考录、公开招聘、干部任免、政策性安置等涉及编制职数使用预审工作纪律,增强编制资源配置的规范性、法定性和科学性。在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开发区改革期间,冻结涉改单位编制调整事项,暂停干部任免、人员调动等编制使用事项,严禁突击进人、提拔干部等,进一步严肃了组织人事纪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筑牢纪律红线。三是严守政策底线。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以考核名义干预机构设置”的事项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 

  (审核人:禹贵新        撰稿人: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