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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委编办施展好“三个功夫” 完成乡村振兴机构搭建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呼伦贝尔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职能作用,全力施展好“三个功夫”,完成市、旗两级政府乡村振兴机构设置,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未雨绸缪,在谋划部署上下功夫。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有关扶贫机构调整工作精神,抓住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超前谋划,将扶贫机构调整工作列入《2021年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工作要点》,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完成时间节点,为落实乡村振兴机构设置打下坚实基础。 

  学深悟透,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市委编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深入研究中央及自治区有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分析机构编制部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应发挥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上下联动,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制定《扶贫机构设置情况统计表》,对市直及旗市区扶贫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全市扶贫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情况,为完成乡村振兴机构设置做准备。二是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委关于扶贫工作机构调整的有关要求,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乡村振兴局,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不再保留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相关职能并入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14个旗市区的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乡村振兴局,原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保持不变,实现了市、旗(市区)两级乡村振兴机构体系的初步建立。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及时跟踪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乡村振兴工作动态,对标对表调整优化全市乡村振兴机构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设置,确保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乡村振兴机构职能体系,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 

  (审核人:禹贵新        撰写人:郭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