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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编办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
时 间: 2017-01-18        来 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编办

  根据中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4号)精神,鄂温克旗编办积极探索创新,完善运行机制,转变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一、严格依法依规。我办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坚持原则不走样,执行政策不放松,履行程序不变通的原则,严把受理关、审核关、核准关,做到程序不乱、环节不减。

  二、完善窗口制度和机制。以完善“窗口”功能为龙头,将申办事项及咨询查询等服务全部纳入一个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回复、一站式服务。一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鄂温克旗机构编制政务网站、QQ工作交流群、微信群等平台,及时将工作流程、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信息对外公开。二是执行了受理通知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要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一次性告知;对不予受理的,要说明理由和依据。对网上提请办理的事项,要通过登记管理系统以明确的形式予以确认或回复。 

  三、简化化办事程序。一是我办认真梳理了各项申办要件和办理环节,对于能够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核实情况的,不再要求申办人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对本机关批复的文件、发放的法人证书,逐步实现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只注明文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二是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联动机制,及时互通机构调整变化及登记管理信息,简化事业单位申办手续和材料。

   四、缩短办理时限。严格落实办理承诺制,对各单位上报的年度报告,做到当日上报当日办结;对同时涉及变更登记的,原则上实行即时办结,特殊情况需延期的按程序报批,向申报单位及时说明理由并告知延长的时限。

  拟稿人:张冬梅              审核人:何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