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编办《关于做好市县法检两院机构编制上划工作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6〕88号)要求,根河编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市编办高度重视此次统计工作,认真领会文件要求,吃透精神,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是积极汇报衔接。及时向市编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汇报、衔接,得到了各部门高度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搞好对接,仔细审核。积极与法院检察院搞好对接,严格对照数据库,全面核对市法检两院的相关数据信息,避免错报、漏报等情况发生。
四是严格保密,按时上报。在统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呼伦贝尔市编办,确保信息安全。
拟稿人:李鑫 审核人:秦余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