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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编办“四举措”建立领导职数及编制使用情况预审备案制度
时 间: 2017-09-18        来 源: 满洲里市编办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及编制管理,切实防止违规用人现象的发生,满洲里市编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为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6]8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为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7]70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满洲里市实际,建立机构编制、领导职数预审制度,于近期对市区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进行了全面梳理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建立领导职数及编制使用情况预审、备案制度的通知》(呼机编办发[2017]128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领导职数预审明确职数预审的审核范围、工作程序、纪律要求,就职数预审工作进行部署。

二是规范审核流程市区党委在动议调整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前,就涉及单位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编制使用情况事先征求满洲里市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意见后方可报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呼伦贝尔市编办审核。经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书面批复后,才能启动干部调整工作。

三是建立领导职数数据库。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建立全市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数据库和预审平台,对科级领导配备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不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切实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干部调整动议方案保密工作,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跑风漏气,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拟稿人 王艺璇                              审核人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