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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编办动态调整“八张清单”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时 间: 2017-11-29        来 源: 牙克石市编办

“八张清单”动态调整是推进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牙克石市编办牢牢牵住“八张清单”这个“牛鼻子”,科学动态调整各部门“八张清单”,并将清单“晒”出来,置于公众和社会的监督视野之下,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是对“权责清单”条款进行再调整。“权责清单”是“八张清单”的基础和关键。牙克石市编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权力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部门原有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按照三类行政执法主体,重点对“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和调整,分别制定了2015年、2016年、2017年权责清单目录统计表,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工作实际,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共增加274项、取消288项、调整50项,真正做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权力必须为”。

对“八张清单”内容进行再对照。采取纵向对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横向对照各旗市区的方式,对各部门的“八张清单”内容一一对照,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八张清单”的内容进行清理规范,确保了清单内容的准确性。例如,该市原来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内容以及具体条款上均与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不完全一致,牙克石市依据各部门上报的“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行政奖励等项内容,对各部门应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规范调整,切实解决了“八张清单”标准不统一、要素不规范、数量差异大的问题。

三是对“八张清单”格式进行再规范。由于原来上级对“八张清单”格式没有统一要求,各地格式五花八门,不尽统一。针对此问题,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八张清单”布局格式、链接方式和链接内容,及时对我市“八张清单”格式进行了调整,同时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分配给各行政主体政府网站后台录入权限、编办审核权限,及时对“八张清单”进行修正与调整,以达到格式上下统一,更好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四是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再清理。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牙克石市编办以“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为基础,重点梳理了各部门行政权力涉及的各类证明事项,共梳理了证明事项278条,其中行政许可证明252条,行政给付证明18条,行政确认证明3条,行政监督检查5条,经初步审核确认保留271条,取消7。通过清理规范,精简取消了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提高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审核人:宋占军        拟稿人: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