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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编办“以变应变”做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时 间: 2017-01-03        来 源: 呼伦贝尔市编办

近几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发展需求不断增多、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形势任务发生了一定变化。呼伦贝尔市编办针对这些变化,以灵活的思路谋划工作,以创新的精神推进工作,严格管理,盘活存量,狠抓落实,以变应变,努力做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以管理之严应要求之高

2013年,中央提出“两个不突破”和“财政开支人口只减不增”的要求,拧紧了机构编制的“放水阀”,编制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结合这一要求,呼伦贝尔市编办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全面落实好中央的各项要求。

(一)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一是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2015年,在对呼伦贝尔市直属事业单位空编情况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呼伦贝尔市编办按照上级确定的控编减编比例,对拟核减编制数量进行科学测算,坚持“盘活存量、内部挖潜、因地制宜、创新管理”的原则,制定了《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实施方案》,并提交编委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方案》,呼伦贝尔市编办对市直20余个部门80多家单位开展编制核减工作,截止目前,累计核减各类编制600余名。在核减编制过程中,呼伦贝尔市编办侧重于核减职能弱化事业单位的空编,侧重于核减事业单位工勤编制,从而进一步优化了事业单位编制结构,释放了机构编制能量。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在超额完成控编减编工作的基础上,呼伦贝尔市编办不断推进日常机构编制管理的现代化、精细化和法制化,向严格管理要编制、向优化管理要编制。一是管理理念现代化,由单纯的管“数”向管“事”转变,加强对“事”的管理,把重点放在管结构、管配置上;二是工作内容精细化。将审批前的标准依据、审批中的流程环节、审批后的数据档案精细化管理,使申请事项有据可依、审批流程有章可循、发文事项有档可查。如2015年,市编办修订完善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及工作流程图。三是管理标准规范化。2016年,呼伦贝尔市编办出台《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对全市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管理等方面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二、以供给之活应需求之多

“两不突破”的前提下,唯有坚持在“减”字上下功夫、在“活”字上做文章,向撤并整合要编制、向盘活存量要编制,才能以灵活的机构编制供给方式适应日益增长的机构编制需求,努力做到严控机构编制与促进事业发展双赢,既能“瘦身”,更能“健身”。

(一)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事业单位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呼伦贝尔市编办在做好机构整合工作同时,加大了对职能萎缩事业单位撤销力度,除将5家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外,还撤销了市直各部门培训中心、市农业区划办公室、林业局驻满办事处等多家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期间,全市共撤销、整合、规范事业单位500余家。近年来,呼伦贝尔市编办紧贴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等关键领域和重点工作的机构编制配置,如整合四家单位成立呼伦贝尔市向北开放经济联络处,整合四所学校成立扎兰屯职业学院等。

(二)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率。在事业编制使用上,坚持动态管理、调剂使用的要求,对各部门单位确需新增编制的事项,特别是涉及社会管理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保障领域,想方设法盘活用好现有编制存量,积极为市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编制保障和人才支持。如为了加强精准扶贫工作,从内蒙古大兴安岭师范学校调剂空编数名到市革命老区建设与扶贫项目管理站;按照“撤一设一”原则,撤销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成立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并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调剂编制数名;为全面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从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调剂全额事业编制数名到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这些举措既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编制需要,也提高了机构编制使用效率。

(三)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2014年正式印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并公开《呼伦贝尔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包括56类283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政府购买服务正式推开。目前,部分单位所需的保洁、管护、讲解等服务岗位已逐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同时在新出台的《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鼓励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社会公益事业,鼓励按照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减少工勤人员比例。

三、以效能之实应改革之艰

近年来,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多数改革任务都与机构编制工作紧密相关,可以说,机构编制部门已经冲到了改革的第一线,进入了改革的主战场。2016年,在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上,又试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一是基本完成“五定”重审工作。随着“五定”方案重审工作的不断推进,所面对的机构编制难题更加复杂,呼伦贝尔市编办总结经验,从严要求,创新思维,攻坚克难,确保五定重审工作稳步推进。呼伦贝尔市编办将“五定”方案重审工作与日常工作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充分考虑到机构编制事项动态调整和控编减编工作,并紧密结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要求,缩减工勤人员占编比例,进一步优化编制结构。截止目前,除极少数部门外,全市已完成“五定”方案重审的事业单位近300家,接近全面完成。

二是探索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改革工作。一方面探索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经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5家拟转企事业单位已陆续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另一方面,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19号),在农牧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对农机监理、草原监督、渔政渔港等承担行政职能领域的事业单位职责运转情况有了细致的了解,对改革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了更为深入的认知,下一步将继续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进行调研。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学习。呼伦贝尔市编办在接到上级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后,除了常规的转发落实外,还积极研读细究,全面掌握文件精神,深入理解文件要求。同时,在对全市执法队伍种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赴江苏等地学习考察,并召开全系统经验介绍会,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二是快速启动,有序推进。在自治区编办3月1日召开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后,呼伦贝尔市编办反应迅速,于3月4日召开机构编制系统工作会议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部署了呼伦贝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对市直试点部门和旗市区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总体工作阶段化、阶段工作目标化。将改革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分阶段推进改革,并制定了以周为计时单位的改革任务推进表,将阶段工作精细分解成每周的工作目标,按周推进、按周完成、按周检查。

三是加强统筹,改革到位。在市直试点层面,呼伦贝尔市编办积极与试点部门协调沟通,对相关改革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始终把握关键节点,掌握关键环节,保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高标准推进,取得高质量成果。在旗市区改革方面,在给予旗市区改革自主权的同时,不断加强对旗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督查指导,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常态化督查,努力保持标准统一、步调一致。目前,市编办会同市法制办完成了呼伦贝尔市确定的3家市直单位、各旗市区改革方案审批。各试点单位和各旗市区均已完成相关试点领域执法机构整合和职责划转调整工作,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圆满完成。

 

  (撰稿人:张建强    审核人:吕育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