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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编办治疗档案“任性”保管助推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升级
时 间: 2017-07-20        来 源: 呼伦贝尔市编办

    为确保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能够高效服务于事业单位日常管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社会公众依法查询,近日,呼伦贝尔市编办安排专人负责,重新分类、整理和归档市直已登记的273家事业单位从2000年至2016年的登记档案,并开展历年基础性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实现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标准化、时效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升级审核制度,推进登记档案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收集、审核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和事业单位日常登记档案结合,严格梳理、审核各事业单位从设立登记到2016年度报告期间内的所有档案材料,补充缺失材料,修改不合格材料,提高原始资料的准确性,确保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有效、清晰,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二是升级归档时限,推进登记档案效化建设。“一办理一归档”为原则,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提交纸质材料、发布公告完毕后,迅速将档案基本信息录入事业单位电子信息库和日常登记管理台账系统,将纸质档案同步装订保存,做到“即时整理、即时保存、即时归档”。

    三是升级建档体系,推进登记档案规范化建设强化“一户一档”制度,实行分卷立宗、专柜存储、专人负责。每个事业单位的登记档案单独立卷、成盒,对每份档案材料按照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年度报告进行分类整理,按照时间进行排序,并同步制作档案目录和登记台账;对所有档案按照举办单位统一编排、整齐存放,确保查找便利。为实现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保障登记档案信息完整准确、实时更新、快速检索,建立事业单位电子档案系统,对事业单位所有登记档案以及涉及到的机构编制文件、机构改革文件进行扫描和电子备份,创建目录索引,将对档案的纸质翻阅转化为电子档案信息检索、针对性查找,使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管理完成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保存、同步查询,推动此项工作实现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发展。

 

    撰稿人:杨紫薇  审核人: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