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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吹响我市机构改革“冲锋号”
时 间: 2018-11-02        来 源: 呼伦贝尔市编办

11月2日下午,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李继荣主持召开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宣传、审计等责任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研究确定了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会议指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完成好我市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关系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以及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于推动呼伦贝尔市高质量快速发展,也是一次重大的历史机遇。

会议强调,呼伦贝尔市机构改革“冲锋号”已经正式吹响。市深化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责任部门,一要率先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认领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各项任务的时限要求,特别是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地推进,确保我市机构改革任务在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密切沟通对接,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任务前后相衔接的部门,务必及时沟通,做好衔接准备,确保实现无缝对接。四要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改革的“规定动作”坚决不变通,规定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限额坚决不突破,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做到违规违纪问题“零发生”。

    (审核人:范春景          撰稿人:卓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