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服务工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工作。2.指导残疾人扶贫解困和康复工作。3.开展对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的救助工作,负责辅助器具应用技术的宣传、推广工作,开展对盲人按摩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工作。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残疾人就业、康复等各方面工作 指导、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组织、调查、统计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组织残疾人就业、残疾评定、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 承担盲人按摩的管理、服务、培训等工作 指导、承担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 指导、组织残疾人康复工作 承担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应、维修、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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