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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编办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几个问题的对策浅晰
时 间: 2016-08-12        来 源: 牙克石市编办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2011]5号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意见》下发后,各地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逐步开展并推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我市从2014年开始,先后在卫生、教育、文化、农牧业领域选择试点单位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战,初步构建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但在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中,我们遇到了一些制约改革发展的问题和瓶颈,下面就结合工作实际,粗浅谈一谈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组建了理事会,完善法人治理决策监督机构。按照举办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事业单位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各占三分之一的“三三制”原则,同时又突出各自的行业特点,试点单位分别组建了理事会,完善了决策和监督机构。二是建立了管理层,强化以行政负责人为核心的执行机构。经过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征求组织、人社部门及举办单位和试点单位的意见,最终采取理事会提名与组织任命相结合的干部管理方式,组建了以行政负责人为核心的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层。三是制定了事业单位章程,规范事业单位行为。试点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别制定了各自的《事业单位章程》,使事业单位在工作开展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地规范了经营管理行为。四是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据《事业单位章程》,试点单位制定了《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重要信息公开制度》四项监督制度,不断加强了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完善了决策机制。理事会的成立,改变了以往行政主管部门只负责监督管理、行政负责人“一人说了算”、公众不知情的局面。理事会成员由政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服务对象构成,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参与,能够更加有效地了解和掌握试点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便在政策和经费上对其予以倾斜;服务对象的参与,不仅可以知晓理事会的相关决策,提出自身意见和建议,更是对外宣传不可或缺的力量。二是激发了内部活力。理事会吸纳了本单位的职工作为理事会成员,一方面能够让职工融入到理事会各项决策中来,积极为单位发展建言献策,另一方面也能够让单位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情况,从而有效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人自主权难以实现的问题。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任务中的一项,其目的是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这一制度,赋予法人更多的独立自主权,实现事业单位公益性的最大化。但此项工作开展到现在,仅是停留在组织架构的搭建上,并未赋予理事会更多的自主权,理事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在法人的任免、环节干部的任用、经费上的保障、人才的招录及编制的使用等方面,都没有独立的自主权,难以发挥理事会真正的作用。

二是理事会与职代会之间的关系问题。按照我国现行工会体制要求,独立的机构都相应成立了一级工会组织,如职代会、教代会等,试点单位成立理事会后,发现无形中又多出一级管理组织。在调研过程中,试点单位均反映,在召开理事会前不清楚应该先召开职代会还是先召开理事会,相关决议在何种会议上审议通过才算是最终决定。因此,试点单位只能先召开理事会,再召开职代会,并将相同的决议再次进行表决通过。

三是个别理事兼任多家理事会理事的问题。从各地区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基本上均是一个试点单位成立一个与之相对应的理事会,而理事会成员按照相关要求,需要由政府、行政主管、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参与,这样就出现了个别行政部门人员兼任多家理事会理事的情况。由于各理事在其自己的部门有本职工作,又要兼任多家理事理事,难免有时会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难以有效发挥其理事的真正职责

四、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权责一致制度。要想真正的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突出公益,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就必须要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各项制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动党委、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理事会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应当充分享有相对独立的人事、财务、人员聘任等权力,强化法人自治;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例如建立健全第三方考核机制,将原由政府承担的单方面考核职责,委托给第三方执行,量化、细化考核评价体系,将更多的利益关联方纳入到评价体系中来,以此来检验理事会的各项决策、规划、制度是否科学合理,试点单位是否真正发挥出公益目标。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改革工作,其改革的过程是极其复杂多边的,不是依靠几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改革任务,应当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加快顶层设计,出台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将工会职能有机结合到理事会中。为避免“两个婆婆”和多头管理的尴尬局面,将理事会和职代会职能进行有机整合,审议通过的各项制度和决议既能保障事业单位的发展,提升公益服务属性,又能够充分保障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探索法人治理结构集团化。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应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有架构,参照银监会、保监会以及呼伦贝尔市岭东、岭西教育集团的管理模式,尽快转向规模化、集团化。比如,在教育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建立一个统一的理事会集团,将名师、名校长、专家学者以及优秀的管理人员吸纳到理事会中,共同决策、监督各校发展;在农牧业系统也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理事会集团,统筹促进农牧业发展等。通过分系统建立理事会集团,既可以解决有关部门人员兼任多家理事的问题,又可以避免人才的浪费,从而促进事业单位实现公益目标的最大化。

    审核人:宋占军                                       拟稿人:张延佳